消防救援系统任届期满党支部换届选举需要把握的问题
根据《党章》《中国_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以及_编办《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森林消防局党委《关于森林消防总队、支队机关党支部设置的通知》《关于森林消防队伍基层大、中队党组织、群团组织设置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2020年3月,总队选举成立了20个总队、支队机关党支部(其中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机关党支部14个),6个大队部党支部,2个大队党支部和36个中队党支部(其中有2个党支部因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未设立支部委员会)。截止2023年3月,总队64个党支部及其党支部委员会任期陆续满3年。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规定,各党支部委员会应该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其中党员数量少、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规定进行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为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流程,纠正一些认识和操作上的偏差,利用此次培训,主要从明确换届增补的概念、增补党支部委员要清楚的几个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为什么要换届、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4个方面,就任届期满党支部换届选举需要把握的问题与大家作个交流,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明确党支部换届、增补的概念
党支部换届和增补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两件大事,对于加强和巩固_领导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什么时候应该换届?什么时候应该增补?有些同志还不大清楚。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每届_支部委员会期满应进行换届选举,若支部委员出现缺额影响到支部工作开展则应进行增补工作。支委会每届的任期一般为3年,也就是说3年要对党支部委员会进行一次换届改选。而在这3年之中,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党支部委员缺额,应予补选。①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本人辞职。②党支部委员离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③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④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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