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
目录
- 工作任务及分工
- 管党治党方面
- 思想建设方面
- 组织建设方面
- 作风建设方面
- 执纪监督方面
- 反腐败斗争方面
- 责任清单
- 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 其他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 责任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管党治党方面
1.把_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牢记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_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全年
2.统筹安排年度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针对性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3.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党组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面汇报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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