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常用结语大全(9类)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在处理党政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依法行政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在党政机关公文写作中,由于写作目的、写作内容、文种使用的不同,其结束语也应有所区别。下面谈谈常用党政机关公文结束语的写作。
01 通知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知的种类不同,其结束语也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批转、转发性通知:
只要在正文说明批转或转发的文件名称和发文机关的意见等基本事项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再写结语;如果要进一步阐明发文机关的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则以“请按通知要求办理”“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研究贯彻”等为结束语。
发布性通知:
主要用于发布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办法、措施。正文内容写完即结束,可以不单独写结语。
指示性通知:
主要用于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些事项,在通知中要交代任务,提出工作原则和要求,让受文单位贯彻执行,具有强制性与行政约束力。因在内容上已有具体要求,所以不用单独写结语。
一般事务性通知:
主要用于告知某一事项或传达某一信息或通知有关单位或人员参加一些重要会议。如需要强调时最常用的结语是“特此通知”“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结尾处还可以再次明确通知主题或作必要的说明,如“……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有的事务性通知在正文事项写完就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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