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如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4篇)
目录
-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 坚持挺纪在前前移防范关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风气建设
- 深化思想认识严格监督执纪有效推动践行四种形态落地
篇1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纪律这把戒尺标上了四种刻度,不同的问题对应相应的刻度和处理方式。四种刻度致力于“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设置了“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道防线,为避免党员干部从“好同志”直接滑向“阶下囚”构筑了有力的缓冲带、警示区。运用好“四种形态”,就是要转变执纪观念,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一、运用“四种形态”就要转变观念,形成知行合一的习惯自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运用好“四种形态”,需要准确把握深刻内涵,破除固有的认识偏差,树立新的执纪观念。一是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管理是一种严肃的爱,严格管理是对各级党员最大的爱护。许多同志刚开始也就是吃顿饭、蹭个油的事,久而久之,就会沦为温水青蛙。纪检监察就压牢固树立“严格管理是对党员最大的爱护”的观念,切切实实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在个别党员有小问题微腐败的时候就对其咬耳朵、扯袖子,或语重心长的告诫,或声色俱厉的敲打,让他们幡然醒悟、知禁而止。如果各级纪委放松了这方面的要求,就是对党,对党员本人的不负责任。二是精准执纪的观念。精准是一种态度,一种方法,更是一种作风。纪检骨干就要树牢精准意识,对群众反映、明查暗访等途径了解掌握到的情况准确分析研判,精确分解要点。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把反映问题线索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掌握事实依据,根据违纪情况拿出精准的处理意见。三是法纪分开的观念。党纪和国法都是紧密连在一起的,但约束的对象不同,标准不同,坚持法纪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法既各司其职,又配套联动。要破除以往违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理念,厘清纪、法界限,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坚决查办违纪问题,对涉嫌违法的情形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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