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为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x〔x〕x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x〔x〕x号)、_x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x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_xx大和_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展目标,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着力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不断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强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全面实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教学优质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补齐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缩小校际间差距,小学和初中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不大于0.50和0.45,县域内各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2029年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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