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办法
为使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场在“清明”“五一”期间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不受损失,确保全场不发生森林火灾,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时间
2024年4月1日-4月7日和4月30日-5月6日期间
二、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3.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扎实做好本辖区的“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4.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的各项措施。把“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健全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处置得力。
三、预防措施
1.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总场与分场、分场与护林员都要签订防火责任书,实行总场领导及股室划片包分场,分场领导包护林点,护林员包山场的分片包干办法,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分工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分场、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早部署、早安排,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采取墙报、标语、宣传牌、防火宣传车等形式和有效手段,深入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违规用火整治、扑火安全、森林火灾隐患治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等专项行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森林防灭火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以鲜花祭祀、鞠躬、家庭追思等方式替代传统祭祀习俗,党员、干部要当好义务宣传员,带头倡导文明祭扫。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和肇事者处理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做到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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