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函〔20xx〕x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建设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预计到2022年底,全区累计推进职业农民制度试点任务不少于80人。基本实现10%以上的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或职业经理人纳入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基本探索形成职业农民制度的政策框架和工作机制。通过试点构建起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社会保障、生产扶持、金融支持等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教育培训
1.精选培育对象。对全区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进行摸底调查,将符合培育条件的人员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制定年度培育方案,按步骤开展培育工作。
2.优化培育内容。围绕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布局,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主线,精心设置课程体系和培育内容,打造优质培育基地、优势特色专业。
3.丰富培育方式。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网络学习优势,将理论培训、线上学习与实习实践相结合,并进一步提高实习实践比重,推行小班制、分段式、专业化培训模式。统筹用好农民田间学校、培育示范基地和“土专家”“田秀才”等各类基地、人才资源,加快构建“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培育体系。
(二)实施认定管理
在参训学员培训合格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按照《市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市府办发〔201x〕x号)要求,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待认定人员进行审查、评定后,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拟认定人员名单,对拟认定名单进行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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