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报告,目前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约两亿人,约占当前就业人口总数x亿的x%。随着大数据和智能化的不断推进,数字化经济业态加速形成,灵活就业呈现“高学历”“年轻化”的趋势,灵活就业已成为劳动者主力大军的重要就业形式。然而,这种就业方式也存在着极为明显的问题,如网约车、外卖等行业在需要大量员工去满足算法带来订单,这虽然一定程度上帮助社会缓解了就业压力,但此类员工的社会保障以及相应的工作待遇却一直为人所诟病。我们不仅要发展全新的就业形式,更要积极对待劳动者,持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灵活就业人员的涵义
(一)灵活就业人员的概念
灵活就业又被成为“非正规就业”,现有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概念主要是基于传统背景以及围绕新经济数字化背景展开的。国际劳工组织将非正规就业定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收入报酬较低、无结构化组织的就业形势,且这一定义针对的是发展中国家群体。王月坤基于职工来源以及职工所属将此概念分为两类,一是农村进入城市的非正规就业者,二是工作在非正规部门的城镇职工。x则是根据职工来源将灵活就业人员分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城市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尚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人员(包括部分退休人员、兼职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等)四个部分。而数字化背景下的灵活就业不像传统的非正规就业那样被动、带有消极色彩,这种背景下,更多地体现出数字经济衍生的网络平台的自主性和灵活性。x将新经济背景下的灵活就业模式分为电商平台就业、分享经济就业、创业式就业,灵活就业人员自然而然地分为电商从业者、平台从业者和自由从业者三种。这样灵活就业人员就分为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和数字化形态下就业方式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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