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本人自担任县委书记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认真贯彻_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有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把握四个坚持,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坚持德才兼备,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严把资格条件标准,对被考察对象在工作时间、岗位要求、任职经历、文化程度、党龄要求、身体状况等硬性规定方面,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从来不搞降格以求。在此基础上,优先选拔任用那些善于推进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重点培养那些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以及善于攻坚克难、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能够打开局面的干部,真正树立了“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基层一线的同志吃亏、不让政绩突出的人吃亏”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阳光操作,在增强透明上提高公信度。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干部群众要了解”的基本要求,县委广泛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乡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集中宣讲有关干部选任工作的政策法规,强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意识,为做好新形势干部选任工作创设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县委在每次选任干部之前,主动公开选任干部的任职资格和标准,确保党员群众对照选任标准推荐合适人选;对跑要、说情打招呼、威胁恐吓等现情形,一律记录在档,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甄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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