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x〔2022〕x号)要求,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2022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安排部署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收到通知后,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对工作开展做了总体部署。市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和4个县(区)政府对照评价重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2021年对xx等3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对照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已基本完成。针对“经费投入保障政策未完全落实”的问题,2021年市县区均落实了中职、高中、学前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预算安排x亿元,实际支出x亿元,较上年增长0.61%。针对“义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情况尚存在”的问题,通过整合资源,改建、扩建和新建学校,全市新增公立幼儿园园位1180个、中小学学位621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7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针对“师资队伍尚不匹配优质均衡要求”的问题,2021年通过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特岗计划”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教师513名,实施国家优师、国培省培等项目培养培训教师1615人(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100%、100%、97.72%、96.21%,“双师型”教师达39.85%。针对“技能xx落地推进尚不均衡”的问题,2021年制定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xx”建设实施方案》,“双高”、“双优”院校建设有序推进,积极筹办xx职业技术大学。针对“校园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2021年组建了xx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中小学安全防范“4个100%”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针对“督导职能落实不能适应教育需求”的问题,2022年先后制定了《xx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xx市人民政府督学管理办法》和《xx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督导体制机制,强化了督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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