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建设建设高素质现代化检察队伍工作报告
20xx年至20xx年,我国四级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先后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在此轮改革中,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统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理念、思路和要求,统筹推进内设机构的调整,在内设机构的设置规范上做了原则性的统一规定,使得各级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在数量、名称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规范,各机构的职能更加凸显专业化,在业务方面初步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工作局面。但需要看到,在此轮改革中,基层检察院存在着队伍管理压力增大、专业化人才与业务专业化建设不对等、有效监督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还不健全等问题与挑战,需要谋划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检察队伍管理改革,建设高素质现代化检察队伍。
一、增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永葆忠诚本色
_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因此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_绝对领导不能有丝毫动摇,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_法治思想,在司法办案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将讲政治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党组班子。上级检察机关及当地党委要在班子人员配备上着力,从学历、专业、年龄、党派、工作经历等方面综合统筹考虑,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的党组班子;院党组班子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国_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中国_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讲政治融入到、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及全过程,既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落实党_决策部署,又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党_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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