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中心,各驻镇单位工作职能,现就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1.承担原党政办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等部门;
2.负责研究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3.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提醒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本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提醒党政负责人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内容;
5.负责指导、协调各办、中心办公用房、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应该承担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承担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工作职责,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协助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3.依法承担原安委办、消委办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依法承办承接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
4.组织对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依法承担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7.接受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承担原经济发展局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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