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_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_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村(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干事能力,充分调动村(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街道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细则,结合我街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完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创新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促进工作人员自我管理,进一步推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xx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街10个村(社区)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两委委员、员额管理人员。
四、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优秀是指综合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基本称职是指综合表现勉强达到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较大问题。不称职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岗位职责或者岗位要求,或者在某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出现重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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