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活动情况总结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价格法>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粤价[200x]206号)的精神,我局在今年四份,专门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价格宣传活动,通过活动,总结回顾我市在《价格法》实施十年来物价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宣传《价格法》,提高全民价格法制意识,扎实推进价格依法行政。活动得到了省局、市领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此次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专门成立了江门市物价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司徒玲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吴子强同志兼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层级负责,确保活动的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江门市物价局<价格法>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方案》。各市(区)物价局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
二、注重协调,广泛参与
在开展《价格法》宣传月活动中,我市物价部门不单上下联动,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亲自出席有关活动,市劳动、公安、卫生、司法、教育、工商局、等30多家部门和企业共同参与,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江门电台、江门电视台、江门日报等本地媒体及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对各项活动积极报道,扩大了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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